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想做与做好完全是两码事|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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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艾小羊

  我想我应该代表了很大一批20世纪70年代出生的人:成长于一个生活安逸的小城市,父母在同一家国企上班,就读于子弟小学,在初中一年级之前,唯一接触过的英语是大白兔糖纸上的“White Rabbit”。

  我从第一节英语课就明白自己缺乏学习语言的天分,尽管努力记忆,回家放下书包,还是发现当天所学的单词一个都不会读。望女成凤的父亲带我步行十多分钟去同学家请教单词的读法,四个单词中有一个是“face”,我至今记忆犹新。如今总有人怀念没有网络的时代,我想如果他们曾经被父母带去别的同学家请教过单词的读法,就一定会放下这种轻率的怀旧。

  当一个邻居家的哥哥凭借一台小收录机自学成才,考取了某大学英语专业后,父亲的希望被重新点燃,为我买了一部与大哥哥用的一模一样的收录机。收录机在一定程度上帮助了我,却并没有让我一跃成为英语尖子生。无论多么努力,英语依旧是我的短板,我通常需要花费比英语优秀的同学多三倍的精力背单词,然后回家吃个饭的工夫就忘了一半。这显然不是智商的问题,否则你无法解释我的数理化成绩为何可以遥遥领先;这甚至不是记忆力的问题,否则也无法解释我能熟背历史书这件事。

  邻居家的哥哥一直是父亲激励或者“打击”我的武器。上高三的第一天,当我发现他竟然成了我的英语老师时,我在心里默默念了三遍“快地震”。

  眼前的那座山峰,你迷恋它,爱抚它,热爱它,每天与它拍照留念,但就是无法翻越,或许正是这种挫败感,使我较早懂得了个体面对庞大人生时的无力。一直到大学毕业,英语始终是我花费最多精力去学习却效果最差的学科。

  对于这件我始终在努力做却不断失败的事,我几乎没有向别人倾诉过什么。从小我们所受的教育就是“世上无难事,只要肯登攀”,正如父亲一次又一次告诉我的,你学得不好,一定是因为你不努力。从理论上来说,这样的观点无懈可击,如果你不幸是一个特例,四处倾诉不一定能够获得理解,反倒有推诿之嫌。

  渐渐地,我把人分成两种,一种是英文学得好的,一种是英文学不好的。这两种人,只有低级兼容高级,高级几乎不可能兼容低级。我读书的那个时代,英文好的人身上都有两种气息,一种是洋气,一种是牛气。记忆很深的是大学英语老师,4年时光,除了点名,他一个中文字都没跟我们说过,下了课一溜烟儿似的就没影了。听说他曾经向别的老师吐槽,说给我们上课是对牛弹琴。

  工作以后,虽然鲜有机会使用英语,但我学习英语的劲头还是会不定期发作。单身的冬日百无聊赖,买了厚厚的一本英语背诵文选,每天跟着录音背美文。寒风在木格窗外焦躁地徘徊,我蜷在被窝里,为了保证自己的发音带着英国贵族口音,一句句地跟读。高强度的脑力劳动下,背一会儿人就困了,常常是已经睡着了,磁带还在孜孜不倦地试图向我灌输知识。

  在英语考场上奋笔疾书;帮助外国友人找到失散多年的亲人;看英文原版电影,被机智幽默的台词逗得仰天大笑。我经常做这样的美梦。

  沪江背单词,每天15分钟CNN,新东方、新航道的口语班,我都试过,并不是一点儿进步都没有,至少出国旅游的时候,敢跟空姐要饮料了,然而离我的梦境相去甚远。我认识的一位温州女士,没读过大学,就靠每天在家看美剧,两年后就去美国陪读了,还交了许多美国朋友。与我20年的英语学习血泪史相比,她根本不算是学英语,只是在娱乐的过程中,顺便掌握了一门新语言。

  有些问题,靠努力不一定就可以解决,年龄却意外地帮助我们解决了,解决的方式,并不是当初设想的攻克它,而变成绕过它、无视它。近年开咖啡馆,认识了许多英语达人甚至外国友人,我对英语这个女神慢慢释怀了。会英语的中国人那么多,会中文的外国人也有那么多,我会不会说英语,其实根本没有那么重要。这种放下,究竟是自知时间宝贵,要将它们用在更需要的地方,还是终于与自己和解,承认想做与做好是两码事?或许两者都有。只是人生已去小半,倘若当初少一些心愿,大约时光也不至于浪费太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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